tiān lǐ nán róng
旧指做事残忍,灭绝人性,为天理所不容。
元·无名氏《朱砂担》第四折:“才见得冤冤相报,方信道天理难容。”
主谓式
qiān dāo wàn guǎ
剐:割肉离骨。 一刀一刀将罪犯身上的肉割下处死。形容罪恶重大,死也不能抵罪。
mí huò bù jiě
指对某事非常疑惑,很不理解。同“大惑不解”。
shī zhī jiāo bì
也说交臂失之。《庄子·田子方》:“吾终身与汝交一臂而失之。” 形容当面错过了好机会。交臂:胳膊碰胳膊,指走得很靠近,擦肩而过。